11月6日,记者从宁夏卫生厅了解到,我区将对3000名卫生协管员进行培训,以此加快推进基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。
据自治区卫生厅相关负责人介绍,为充分利用三级公共卫生网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前哨作用,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,2011年年底我区出台《卫生监督协管员管理办法》,规定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设置卫生监督室,并聘任不少于2名卫生监督协管员;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要聘任不少于1名卫生监督协管员,有条件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可聘任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,主要履行包括食品安全信息报告、职业卫生咨询指导、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、学校卫生服务、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、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检查、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、放射卫生监督检查、消毒产品卫生监督信息报告9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。此次培训旨在提高聘用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各项工作能力。